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本报告由情况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咨询处理情况,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,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“吕梁市畜牧兽医局网站”(www.llxm.gov.cn)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吕梁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(地址:山西省吕梁市团结路46号;邮编:033000;电话:0358-3386918;传真:0358-3386918;电子邮箱:llbhg@163.com)。
一、概述
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吕梁市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重要举措,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,转变政府职能,实现管理创新,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,2008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,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,科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。
(一)成立组织,健全机构
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制度化、规范化,做到有机构有专人负责,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局长冯其应任组长,各副局长任副组长,全面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研究、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有序开展。
(二)完善相关制度,明确职责
为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,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我局的工作动态,我局出台了《吕梁市畜牧兽医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》,根据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情况,划分了每个科室部门所需提供的信息职责。凡是有重大动物疫情通报、业务工作变动、人事招聘等动态信息的,需立即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供资料,对提供的信息进行详细审查,确认无涉及国家机密后方可进行公开。
(三)拓展公开形式,增强公开效果
为确保信息公开的效果,让更多的人了解畜牧走进畜牧,我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形式,以“吕梁市畜牧兽医局网站”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,同时广泛利用报纸杂志、电视广播等媒体形式,多方面多层次公开政务工作信息,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,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截止到2008年底,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65条,全文电子化率为100%。
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,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1条;各地动态信息类36条;本部门业务动态信息类21条;畜牧养殖类信息25条;简讯类信息52条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08年,我局未收到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。
四、咨询处理情况
全市共有104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,其中现场咨询382人次,占36.63%;电话咨询627人次,占60.12%;网上咨询34人次,占3.25%。
五、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
2008年,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、诉讼和申诉情况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及收费情况
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。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、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,因此未发生与诉讼(行政复议、行政申诉)有关的费用。
2008年度,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。
七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
目前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、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,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:
(一)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。以社会关注度高、公共利益大的动物疫情信息作为突破口,推进制定动物疫情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;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,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
(二)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。按照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体要求,进一步梳理市局机关及各县市所掌握的政府信息,及时提供,定期维护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,公众能够方便查询。
(三)加强基础性工作。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、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;结合政风行风测评,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,将评议工作常规化、日常化;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;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,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。同时,向其他政府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职能部门学习,不断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。
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